《规划》显示,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围绕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与完善。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
姚为群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与相关国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持续深化务实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从国家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一般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达国家4类,除了发达国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相对薄弱,在我国对其走出去或者引进来的过程中,也要做好相应的涉外法治准备,这其中也包括我国当前的自贸协定、投资协定等。
据了解,在去年底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知识产权章是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快做好RCEP生效实施有关工作,并指出抓紧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确保国内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加快国内法规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不断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及相关领域国内立法,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工作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