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护航开放性经济
“涉外法治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主要包括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多边规则等领域。”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姚为群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而上述这些涉外经贸法治领域都是我国围绕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当中的重要内容。
在贸易领域,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的法治建设尤为关键。随着自贸区、自贸港各项优惠政策和制度体系的陆续出台,必将吸引境外企业等商事主体落户、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在营商主体交易多元复杂的趋势下,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型纠纷的预防与化解至关重要。以海南为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制定原则性、基础性的整体规定,可以为改革提供充分法律依据,降低改革过程中调整法律法规的频次,推动改革全面展开,有力促进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姚为群表示,在投资领域,近几年一些西方国家“长臂管辖”的加剧,使得不少中国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受到不利影响,正当权益遭受损害。中国商务部上周公布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正是为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